泣聲有異 出自:《酉陽雜俎》
韓滉在擔任潤州刺史的時候,有天晚上和幕僚登上萬歲樓喝酒。眾人正喝得暢快的時候,他忽然放下酒杯,對左右的人說:「你們有聽到女人的哭聲嗎?就在附近某處。」有人回答,應該是在某橋某街上傳來的。
第二天早上,韓滉命令差役把昨晚哭泣的婦人抓來審問。連續兩天,被抓的婦人什麼也沒有招供。差役害怕韓滉怪罪,守在那婦人的丈夫屍體旁邊,忽然發現有大隻的綠頭蒼蠅聚集在死者的頭頂。差役覺得奇怪,就撥開死者的頭髮檢查,發現死者的頭頂有釘子,再度審問婦人之後,這才知道原來這個婦人跟鄰居有奸情,她將丈夫灌醉,用釘子釘入丈夫的頭頂,將丈夫害死。
差役覺得韓滉可真是神了,就問韓滉怎麼發現這件事的。韓滉說:「我聽這婦人的哭聲急促但不悲傷,像是因為害怕而勉強裝出來的。王充在《論衡》一書說,鄭國子產早晨出門,聽到婦人的哭聲,他抓著隨從的手,仔細傾聽了一會,便派人將婦人抓來審問,果然查出是這個婦人殺死了丈夫。第二天,隨從問子產是如何知道的?子產說:『自己親愛的人死了,正常的表現應該是知道親人病了而憂愁,知道親人快要死了的時候害怕,親人死了之後則是悲痛。這個婦人的丈夫死了以後的哭聲充滿恐懼,所以我知道她必有奸情。』」
韓滉在潤州,夜與從事登萬歲樓。方酣,置杯不悅,語左右曰:「汝聽婦人哭乎?當近何所?」或對在某橋某街。
詰朝,命吏捕哭者訊之。信宿,獄不具。吏懼罪,守於屍側。忽有大青蠅集其首。因髮髻驗之,果婦私於鄰,醉其夫而釘殺之。
吏以為神。因問,晉公云:「吾察其哭聲,疾而不憚,若強而懼者。王充論衡云,鄭子產晨出,聞婦人之哭,拊僕之手而聽,有間,使吏執而問之,即手殺其夫也。異日,其僕問曰:『夫子何以知之?』子產曰:『死於其所親愛,知病而憂,臨死而懼,已死而哀。今哭以死而懼,知其奸也。』」
有 此 一 說
這種因為察覺哭聲有異而破案的故事,《太平廣記》「精察類」有類似的記載,即上一篇的〈嚴遵辨淫婦〉,同樣的故事在東晉干寶《搜神記》裡也有,內容較為靈異,描述嚴遵彷彿和屍體交談一番後,說「這死者自己說他不是被燒死的」。明代《包公案》的「白塔巷」故事也是以此為本。後世公案小說的故事情節和斷案手法,常常因襲套用前人筆記小說的內容,代表了獄案故事題材血脈相承的延續性。
東海孝婦 出自:《搜神記》
漢朝的時候,東海有一個年輕守寡的婦人,對婆婆非常孝順。婆婆對她說:「妳一直這麼盡心奉養我,實在太辛苦了。我已經老了,何必吝惜剩下的日子,拖累年輕人這麼久。」於是自縊而死。結果婆婆的女兒告到官府說:「這個婦人殺了我母親。」官吏不分青紅皂白,逮捕了婦人,用各種凶狠的酷刑拷問她。這名孝順的媳婦受不了嚴刑拷打,被迫承認了殺人的罪名。當時于公擔任獄吏,他認為:「這名婦人奉養婆婆十多年,以孝順聞名,她一定不會殺害婆婆的。」但是太守並沒有聽從他的話,還是下令殺了孝婦。于公爭辯無用,抱著獄詞痛哭著離開了官府。
從那之後,郡中連續三年大旱,都不下雨。下一任太守到任時,于公說:「這名孝婦不該死,前任太守冤枉殺害了她,就是這件事引起災禍的啊。」太守聽了馬上親自前往孝婦墳前祭拜,在其墓前表彰她的德行,結果天上立刻降下大雨,該年收成特別好。
郡中長老說:「孝婦名字叫周青。周青臨刑之前,請求用車載著十丈長的竹竿,上面懸掛五色長幡。她在眾人面前立誓說:『我若有罪,甘願被處死,我的血會順著竹竿流下;如果我是被冤枉的,血就會沿著竹竿逆流。』行刑之後,她噴出的血是青黃色的,沿著長竹竿往上逆流,到了竿頂才又沿著長幡流下。」
漢時,東海孝婦,養姑甚謹。姑曰:「婦養我勤苦,我已老,何惜餘年,久累年少。」遂自縊死。其女告官云:「婦殺我母。」官收繫之,拷掠毒治。孝婦不堪苦楚,自誣服之。時于公為獄吏,曰:「此婦養姑十餘年,以孝聞徹,必不殺也。」太守不聽。于公爭不得理,抱其獄詞,哭於府而去。
自後郡中枯旱,三年不雨。後太守至,于公曰:「孝婦不當死,前太守枉殺之,咎當在此。」太守即時身祭孝婦塚,因表其墓。天立雨,歲大熟。
長老傳云:「孝婦名周青。青將死,車載十丈竹竿,以懸五旛。立誓於眾曰:『青若有罪,願殺,血當順下;青若枉死,血當逆流。』既行刑已,其血青黃,緣旛竹而上,極標,又緣旛而下云。」
有 此 一 說
東海孝婦的故事很早就流傳於民間,劉向《說苑》、《漢書.于定國傳》、《後漢書》中都有類似記載,到了元代,關漢卿以這個故事為本,寫下有名的雜劇〈竇娥冤〉。除了在情節與人物上多加鋪排著墨,關漢卿讓竇娥在臨死前發下三大誓願:三年大旱、血濺長練、六月降雪。前兩者見諸《搜神記》、《漢書》,六月雪則出自戰國時鄒衍在燕國遭禍入獄,上天憐其冤屈,時值夏日竟降霜的典故。
古人相信天人感應的說法,認為祥瑞、災異現象和人事行為存在著因果關聯,而政事中的刑獄殺人最為不祥,所以每當天氣出現異常,官員們就開始清理獄訟,務使無冤。後代公案小說除了常會讓鬼神不時插手官吏審判,也會用天降災異示冤,或許傳統其來有自。
冤獄 出自:《聊齋志異》
朱生是山東陽穀縣人。他年輕愛玩,為人輕浮放蕩,喜歡開玩笑。因為妻子過世了,朱生便去找媒婆替他物色新對象。他偶然遇到媒婆鄰居的妻子,一看之下驚為天人。朱生開玩笑地對媒婆說:「剛才看見妳的鄰居,高雅又漂亮,不如就幫我做媒,我覺得應該不錯。」媒婆也開玩笑說:「可以啊!你先把她的丈夫殺了,我就替你說媒。」朱生笑著說:「好啊。」
過了一個多月,媒婆的鄰居出門討債,被人殺死在野外。縣令把死者的左鄰右舍都捉起來嚴刑拷問,但始終沒有半點破案的線索;只有媒婆說起那天和朱生所開的玩笑話,縣令因此懷疑朱生,派人拘捕朱生到案,然而不管怎麼逼問,朱生就是矢口否認。縣令懷疑死者的妻子與朱生私通,把她抓來嚴刑拷打,把各種酷刑都用遍了,鄰人妻子承受不住,明明無辜還是認罪了。縣官又審訊朱生,朱生說:「女人家嬌弱,承受不了酷刑,所招認的罪狀全是假的。她已經要被冤枉致死了,還要被冠上不貞節的惡名,縱然鬼神無情,放任這樣的事發生,我又於心何忍呢?我從實招來就是了,人是我殺的,因為想要娶他的妻子,全部都是我一個人做的,這個女人真的不知情啊!」縣令說:「你有什麼證據?」朱生回答說:「有一件染血的衣服可以證明。」縣令派人到朱家搜查,找不到那件血衣。於是又再拷打朱生,朱生被打得死去活來。朱生說:「這是我母親不忍心拿出證據讓我被判死刑啊,請讓我自己回家拿血衣。」縣令於是派人押著朱生回家,朱生對母親說:「把血衣給我,我就得死;但即使不給我血衣,我也還是得死。反正都得沒命,晚死不如早死。」朱母哭泣不已,進到房間裡,過了一會兒才拿出一件染血的衣服,交給兒子。縣令查驗後,確定衣服上確實是血跡,就判了朱生死刑。之後幾次反復審訊,朱生都沒有再翻供。
過了一年,執行死刑的日子將至,縣令正要驗明死囚的身分,忽然有一個人直接走上公堂,張大眼睛忿怒地瞪著縣令,大聲罵說:「如此昏庸愚昧,怎麼能夠管理百姓!」幾十個衙吏衝上來要抓他,那個人舉起手臂用力一揮,所有的衙吏都跌倒了。縣官很害怕,急著向後逃跑,那個人大聲呼喊:「我是關聖帝君跟前的周倉將軍!昏官如果敢再動一步,立刻就把你宰了!」縣令嚇得渾身發抖,驚恐地聽著。那個人說:「殺人的凶手是宮標,與朱生有什麼關係?」說完以後,整個人突然倒在地上,像是只剩一口氣一樣。過了一會,那人才慢慢蘇醒,但臉上沒有半點血色。縣令問他是什麼人,原來就是那個宮標。經過一陣拷打訊問後,宮標就招認了全部的罪狀。原來,宮標本來就是個不法之徒,當天知道死者討債回來,以為他的身上一定有很多錢,所以痛下殺手,沒想到殺人之後,卻什麼也沒得到。他後來聽到朱生被屈打成招的消息,心中暗自慶幸。這天知道要執行死刑,跑到衙門來看熱鬧,絲毫不擔心自己的事跡敗露。縣令問朱生:「既然你不是真凶,那這件血衣是怎麼來的?」朱生說他也不知道。於是縣令把朱生的母親叫來問,原來是她割傷自己的手臂,用自己的鮮血染的,現場查驗她的左臂,刀傷的疤痕還在。縣令知道以後,感到相當錯愕。
後來,縣令因為這件冤案被彈劾免職,並罰款拘禁,沒多久就死了。過了一年多,死者的母親想讓媳婦改嫁,她感激朱生仗義相救,於是嫁給朱生。
朱生,陽穀人。少年佻㒓,喜詼謔。因喪偶,往求媒媼。遇其鄰人之妻,睨之美。戲謂媼曰:「適睹尊鄰,雅少麗,若為我求凰,渠可也。」媼亦戲曰:「請殺其男子,我為若圖之。」朱笑曰:「諾。」
更月餘,鄰人出討負,被殺於野。邑令拘鄰保,血膚取實,究無端緒;惟媒媼述相謔之詞,以此疑朱。捕至,百口不承。令又疑鄰婦與私,搒掠之,五毒參至,婦不能堪,誣伏。又訊朱。朱曰:「細嫩不任苦刑,所言皆妄。既是冤死,而又加以不節之名,縱鬼神無知,予心何忍乎?我實供之可矣:欲殺夫而娶其婦,皆我之為,婦實不知之也。」問:「何憑?」答言:「血衣可證。」及使人搜諸其家,竟不可得。又掠之,死而復蘇者再。
朱乃云:「此母不忍出證據死我耳,待自取之。」因押歸告母曰:「予我衣,死也;即不予,亦死也;均之死,故遲也不如其速也。」母泣,入室移時,取衣出,付之。令審其跡確,擬斬。再駁再審,無異詞。
經年餘,決有日矣。令方慮囚,忽一人直上公堂,怒目視令而大罵曰:「如此憒憒,何足臨民!」隸役數十輩,將共執之。其人振臂一揮,頹然並仆。令懼,欲逃,其人大言曰:「我關帝前周將軍也!昏官若動,即便誅卻!」令戰懼悚聽。其人曰:「殺人者乃宮標也,於朱某何與?」言已,倒地,氣若絕。少頃而醒,面無人色。及問其人,則宮標也。搒之,盡服其罪。蓋宮素不逞,知其討負而歸,意腰橐必富,及殺之,竟無所得。聞朱誣服,竊自幸。是日身入公門,殊不自知。令問朱血衣所自來,朱亦不知之。喚其母鞫之,則割臂所染;驗其左臂,刀痕猶未平也。令亦愕然。後以此被參揭免官,罰贖羈留而死。年餘,鄰母欲嫁其婦;婦感朱義,遂嫁之。